为了适应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并探索实践型教育专业博士的培养模式,北京大学教育学院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联合培养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高级教育行政管理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
3、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院校处级以上管理人员;
4、已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5、年龄不限,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招生名额:25名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与录取
初试科目如下:①英语(含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分别占60%和40%;公共英语同我校其它学科专业;专业英语考试时间为
复试形式为面试,由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组织,分为客观部分和主观部分。客观部分评分是根据申请材料对考生的评估,主观部分评分是对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具体表现的评估。
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线的考生,将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总成绩排名决定最终录取结果。
对于已经获得博士学位或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学习方式
1、在职学习,不转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学制四年,前两年为课程学习及论文选题设计阶段,后两年为论文写作阶段。
2、课程学习前两年大体上每两个月集中一次,后两年每三个月集中一次,每次集中学习4-5天。
3、北京大学教育学院负责统筹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从国内外聘请相关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参与教学工作,并引入部分国际课程。
六、毕业和学位授予
修满学分,通过综合考试,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收费和资助
学生须交纳培养费共计人民币10万元,分两次交清。交通食宿费用及国外学习考察费用自理。
在学生录取和综合考试之后,将对部分优秀学生提供一定额度的奖学金。
八、联系方式
-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专业2010年在
- 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经济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
- 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专业
- 2009年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在职研究生
-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职人力资源管理
- 2009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 2009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在职研
- 菲律宾德拉萨大学硕士留学项目招生简章
- 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 2009年武汉理工大学MBA班限额招生
- 四川大学有关电子技术(专科)招生简章
- 西南科技大学有关新开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 有关法语初级远程辅导班招生简章
- 太奇同等学力英语考前辅导班招生简章
- 清华大学--麦考瑞大学有关应用金融硕士(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