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契合十七大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进入一个全新发展局面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求,提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我校特面向公、检、法、司等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举办在职法学博士班,通过该班的学习,开拓视野,提升理论水平与业务素质,提高在职人员学力水平。
一、培养目标
为我国法学战线培养具有独立创新意识,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法学高级人才。
二、报名条件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或高级法官。
2、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高级检察官。
3、各级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4、律师事务所主任或高级律师。
5、企事业单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高级管理研究人员。
6.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且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
三、学习时间及授课方式
1.学制:2年。
2.教学方式:北京授课。集中面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由中国政法大学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授课并指导学生学习及科研。一般利用节假日集中面授,时间根据学员工作情况灵活安排。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不影响学员正常工作。
四、教学安排及学术研究
1.按照在校法学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安排,聘请博士生导师授课。
2.学员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术研究,优秀学术论文由学校结集出版。
五、主要专业及拟定师资
主要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学、民商法、人权法学、法律与经济。
部份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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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 |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副主席。中国法律会理事、中国法律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市重点研究基地法治政府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民政部山东省、福建省、青岛市人民政府顾问或者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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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刚凌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监察部特邀监察员、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办公室专家组成员、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专家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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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新久 |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曾获司法部先进教师、北京市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北京市高校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政法大学优秀论文一等奖、中国政法大学宪梓科研奖一等奖等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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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洪昌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宪法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第二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中国宪法律会理事;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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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道德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九三学社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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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齐林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原中国法律会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原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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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跃宁 |
教授、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 北京市教育工会法律援助中心专家咨询组专家、北京市昌平区、平谷区和河北省泊头市等市、区县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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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艺军 |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犯罪学教研室主任,福州大学、浙江检察院特聘教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家咨询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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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志刚 |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法学博士、刑法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法律研究会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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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晓 |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分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教授、法学博士、刑法学硕士生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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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冬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土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咨询顾问,中国法律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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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涛 |
经济学博士、经济学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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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景辉 |
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院院长助理、法理学研究所副所长,广东社科院兼职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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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志冰 |
教授、法律史学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法律史学研究所所长、监狱史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监狱学会监狱史学研究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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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新华 |
教授、民商法律专业硕士生导师、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民商法律会理事兼副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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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明安 |
副教授、刑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先后任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昌平区检察院、房山区检察院、宣武区检察院、平谷区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宣武区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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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军 |
教授、经济法学博士生导师,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律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经济法研究会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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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玫 |
教授、刑事诉讼法博士生导师,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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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中国政法大学一流师资团队
六、项目优势
本班按照国家计划内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计课程,学员无须入学考试,即可参加博士班的学习。学员通过学习博士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达到博士生同等学力水平,由中国政法大学予以认定,颁发博士班证书。符合条件者,学校配备一对一导师帮助学员申请博士学位。并为学员与博士生导师间建立起日常性沟通交流机制。
七、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在职学员共30名。
八、收费标准 学费共计3.9万元(含教材费、报名费)
校方收费帐户:(汇费用途请注明法学院博士学费)
户 名:中国政法大学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帐 号:801114995608094001
九、开课时间 2011年5月(可插班)。
十、报名地点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培训办公室
十一、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咨询电话:010-82418205 、010-82418230
联系人: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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